各学院、各学位点:
11月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2020—2025 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241101),要求所有参评学位点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系统上传自我评估总结报告,2025年3月31日前通过系统填报基本状态信息表。根据国家要求,参照《沈阳农业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合格评估自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范围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我校参加合格评估学位授权点共18个,其中: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农林经济管理);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大气科学、生态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草学);
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风景园林、农业、兽医、会计)。
(畜牧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因分别增列为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不再参加本轮周期性合格评估。)
二、工作要求
(一)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1.请各参评学位点所在学院高度重视,在前期自评报告基础上认真吸纳专家组评议意见,对照专家整改意见及2020年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附件2),修改完善形成总结报告,报告中要充分体现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务必符合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要求(不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学位点,将影响2024年学科年度考核结果)。
2.请撰写及审核人员认真研读《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3)的编写说明,严格按照要求撰写修改报告,特别注意:
一是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填写;
二是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于2024年12月31日前确定可获得的数据可写入报告中;
三是报告文字使用四号宋体,字数不得超过8000字;
四是学位点培养方案由学校统一提供,各学位点无需提交。
3.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自我评估总结报告请各领域提交汇总到专业学位类别带头人。
(二)2024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1.《年度报告》是学校自评和教育部随机抽评的重要评价材料。年度报告中涉密内容需脱密后编写,学科处将按年度在学校门户网站发布。请各参评学位点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总结本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年度报告》撰写应聚焦培养质量,强化特色定位(体例可参考附件4、5)。本次提交的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相关内容的时间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按领域提交《年度报告》,一个领域涉及多个学院的,分别报送。
(三)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
基本状态信息表填报工作待国家系统开通后,另行通知布置,填报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请各学位点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12月6日前完成本单位各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3)《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附件4、附件5),经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审核通过后,将电子版发送邮箱,纸质版经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签字后盖院章提交至学科建设科。
联系人:曲硕石 李悦平
邮箱:syauxk@syau.edu.cn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pdf
附件2:学位授权点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pdf
附件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docx
附件4:沈阳农业大学学术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提纲).doc
附件5:沈阳农业大学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提纲).doc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