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学科(专业学位)带头人: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2019年11月修订)》(沈农大学科〔2019〕5号),现开展第八届学科带头人、首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带头人2024年度考核暨任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结果认定原则
1.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年度考核结果对应为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带头人考核结果;学科方向(专业领域)带头人的考核结果由学院负责考核。
2. 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任期考核结果由任期内各年度(5次)考核结果综合决定。5个年度考核结果在全部合格基础上,且获评优秀次数2次及以上的,任期考核结果为优秀;考核结果出现过不合格且未进行有效整改或任期最后一年(2024年)不合格的,任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余情况为合格。
3.7个辽宁省“双一流”学科前4年考核结果按照辽宁省考核结果认定,2024年考核工作和其他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同步进行。
4.学科带头人考核实行政治思想和立德树人一票否决制。
二、2024年度重点考核内容
1.按时完成年度内各项学科建设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下达的学科建设任务。
2.新一轮学位授权点申报情况,学科(专业学位)学位授权点取得的成绩。
3.学科(专业学位)学位授权点在周期性合格评估自评工作中的经验总结情况。
4.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的实际进展及取得成效等,尤其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上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5.学科人才队伍稳中有进情况。
6.学术交流情况。
三、考核程序
1.带头人分别填写《###学科(专业类别)年度考核表》、《###学科(专业类别)###学科方向(专业领域)年度考核表》。可附支撑材料。
2.学科建设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各领域专家结合《###学科(专业类别)年度考核表》对学科(专业类别)带头人进行评审考核。考核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
3.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带头人根据学科方向(专业领域)带头人的学科工作表现、学科业绩成果和学科育人成效,商请学院学科工作领导、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对其进行考核,给出考核结果。考核材料及结论报送学科建设处备案,考核结果优秀或不合格的需提供相关材料说明。
4.公布考核结果。
四、时间安排
请于2024年12月5日前完成带头人年度考核工作及《###学科(专业类别)年度考核表》的上报工作,并将《###学科(专业类别)年度考核表》、《###学科(专业类别)###学科方向(专业领域)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份)与相应的电子版文档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学科建设科。
联系人:李悦平 曲硕石
联系电话:88487253
电子信箱:syauxk@syau.edu.cn
附件1:###学科(专业类别)带头人年度考核表.docx
附件2:###学科(专业类别)###学科方向(专业领域)带头人年度考核表.docx
附件3:沈阳农业大学学科带头人2024年度考核人员名单.docx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4年11月28日